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,接到一个电话,是一(yī )个外地的读者,说看了我的新书,觉得很退步,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(tài )多,小说就是生活,我在学校外面(miàn )过了三年的生活,而你们的变化可(kě )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,偶像(xiàng )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,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。我总不能每本书都(dōu )上学啊几班啊的,我写东西只能考(kǎo )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(de )兴趣。这是一种风格。
到了上海以(yǐ )后,我借钱在郊区租了一个房间,开始正儿八经从事文学创作,想要(yào )用稿费生活,每天白天就把自己憋在家里拼命写东西,一个礼拜里面一共写了三个小说,全投给了《小说界》,结果没有音讯,而我所有的文学(xué )激情都耗费在这三个小说里面。
这(zhè )样一直维持到那个杂志组织一个笔(bǐ )会为止,到场的不是骗子就是无赖(lài ),我在那儿认识了一个叫老枪的家(jiā )伙,我们两人臭味相投,我在他的推荐下开始一起帮盗版商仿冒名家作品。
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(sài )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,慢就是慢,不像所谓的文艺圈,说人的欣赏水(shuǐ )平不一样,所以不分好坏。其实文(wén )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,我(wǒ )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(zài )未成年人阶段,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。
阿超则依旧开白色枪骑兵四代,并且从香港运来改装件增加动力(lì )。每天驾驭着三百多匹马力到处奔(bēn )走发展帮会。
黄昏时候我洗好澡,从寝室走到教室,然后周围陌生的(de )同学个个一脸虚伪向你问三问四,并且大家装作很礼尚往来品德高尚(shàng )的样子,此时向他们借钱,保证掏得比路上碰上抢钱的还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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